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此次修订共涉及修改条款4条、增加条款21条、删除条款1条,主要修订内容有:明确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完善信息披露的职责;新增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及其对外宣传文件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等信息披露相关程序。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刊登在2007年6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此次修订共涉及修改条款1条、增加条款4条,主要修订内容有:强化董事会秘书职责,完善公司接待投资者、中介机构、媒体的工作流程。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刊登在2007年6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