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二期 PPP 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第一阶段预计总投资 7,132 万元人民币。
预计投资收益率: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约为 7%。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水费支付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的议案》,公司将以 PPP(即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的方式,投资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本项目规模 1.5 万吨/日,初步预计总投资为 9,500.40 万元,分两阶段实
施,本次投资为第一阶段,预计总投资 7,132 万元,项目规模 0.5 万吨/日。
公司拟与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投资”)在剑阁县
成立 PPP 项目合资公司剑阁瑞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
简称“剑阁瑞创”),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4,000 万元,持有其 80%股权,瑞峰投资出资 1,000
万元,持有其 2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剑阁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张世忠,地址: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关大道
19 号。
(二)瑞峰投资,成立时间:2007 年 6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法
定代表人:王龙;注册地址: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政府受托国有资
产(资本)经营、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汽车租赁、物业
管理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服务;实际控制人: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按照整体打包,分两阶段
实施的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合作,本次投资为第一阶段项目,规模为 0.5 万吨
/日,配套综合楼和建设污水干管、主干管管道,总长 4.8 公里(其中排污管道
3.6 公里,隧道涵管 1.2 公里),预计总投资共计 7,132 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剑阁县人民政府(甲方)和公司(乙方)签署《投资合作合同》
合作内容:包括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新建 1.5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
套综合楼和建设污水干管、主干管管道,总长 4.8 公里;
项目规模:1.5 万吨/日,其中第一阶段规模为 0.5 万吨/日;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21 年(含特许经营期 20 年及建设期 1 年),
如建设期延长,特许经营期限 20 年不变,合作期限相应延长;
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生
效。
(二)由公司(甲方)和瑞峰投资(乙方)签署《剑阁瑞创水务有限公司股
东协议》
合资内容:公司与瑞峰投资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剑阁瑞创水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剑阁瑞创”,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公司出资 4,000 万元,持有其 80%股权,瑞峰投资出资 1,000 万元,持有其
20%股权;
出资方式:分两次出资;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三)由剑阁县人民政府(甲方)和剑阁瑞创(乙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建设内容:包括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新建 1.5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
套综合楼和建设污水干管、主干管管道,总长 4.8 公里;
保底水量:首个商业运营年保底水量为建设规模的 70%,第二个商业运营年
保底水量为建设规模的 80%,自第三个商业运营年起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保底水量
为建设规模的 100%;
污水出水水质标准:污水出水水质按照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执行;
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及调整: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人民币 1.20 元/
吨。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Pn+x=Pn×R
Pn:第 n 年的运营服务费价格,第 n 年为上一次调价年;
Pn+x:第 n+x 年的运营服务费价格;
R:运营服务费基本单价调价系数,依据以下公式确定:
R= C1×(En+X/En)+C2×(Ebn+X/Ebn)+C3×(Ln+X-1/Ln-1)+C4×(Chn/100)
×(Chn+1/100) ... ×(Chn+X-1/100)+ C5×(CPIn/100) ×(CPIn+1/100) ...
×(CPIn+X-1/100)
调价公式中包括人工、电耗、药耗、CPI 等调价因素。
污泥处置:污泥经脱水后,由乙方负责送至甲方指定的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
的处置地点进行处置,乙方应确保脱水污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
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是公司在四川广元地区的第二个项
目,通过与区域内项目的协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管理成本。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取得税收优惠的风险:公司在获取税收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方面,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
解决方案:在协议中约定由地方政府负责协调此事,项目公司将积极配合有
关方面争取相关税收优惠。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