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 2016-024
债券简称:11 桂东 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 桂东 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 桂东 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 桂东 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秦敏、李德庚因在关联公司任职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
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1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
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1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同意公司 201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 年 2015 年实
关联交 按产品或劳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
易类别 务等划分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万元) 额(万元)
采购商 广西正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广西
采购煤炭 650 504.24
品 桂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大酒店 200 110.21
销售电力 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 222.91
销售商
品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广
650 257.73
西贺州桂海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化成箔 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00 2,157.98
土地租赁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6
办公场所租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4.65 54.65
赁
其他关
门面租赁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
联交易
生产及办公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88.95 133.35
场所租赁
支付担保费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0
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数。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2016 年度)
关联 按产品或劳 关联人 本次预计 占同类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上年实际发 占同类
交易 务等划分 金额 业务比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生金额(万 业务比
类别 (万元) 例 生的交易金额 元) 例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
150 0.11% 15.7 110.21 0.08 %
限公司梧州大酒店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
1,928 1.42% 103.83 257.73 0.19 %
销售 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商品 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
250 0.18% 25.39 222.91 0.16 %
份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
13,860 10.19% 1,932.79 11,499.68 8.48 %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
土地租赁 36 100% 0 36 100%
限公司
办公场所租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
54.65 100% 0 54.65 100%
赁 限公司
其他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
关联 门面租赁 12 100% 0 12 100%
限公司
交易
生产及办公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
133.35 100% 0 133.35 100%
场所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
支付担保费 52.79 100% 0
限公司
合计 16,476.79 — 2,077.71 12,326.53 —
注:1、以上金额均为含税数。2、桂东电子于 2015 年 12 月底成为公司关联方,其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非关联交易金
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号 451100000001645,住所贺州市电子科技
园区正润大道 1 号,法定代表人宋洪洲,注册资本 2 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
有独资),经营范围: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电子及电子元器件、铝产业产品
投资开发等。
目前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14,147,9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50.0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该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
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预计 2016 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
大约为 305.44 万元。
2、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工商注册号:91451100756526133D,住所:贺州市建设中路 89 号,法定代表人:
邹雄斌,注册资本:1 亿元,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开发;发供电及供水工程的设备、材
料配件的销售等。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 2016 年本
公司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 133.35 万元。
3、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0 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工商注册号:914511007943128816,住所:广西贺州市平安东路,法定代表人张云
锋,注册资本 12,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及相关材料生产、销售等。
吉光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的参股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吉光电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 2016 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
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 250 万元。
4、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广西贺州桂海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914511005667828816,住
所:广西贺州市电子科技园天贺大道 3 号,法定代表人:宋洪洲,注册资本:1 亿元,
经营范围:高纯铝、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纯铝及铝合金板带箔等铝加工产品的研究、
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正润
新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正润新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总额约为人民币 1,928 万元。
5、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3 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91451100735177819Y,住所:广西贺州市江北东路 39 号,法
定代表人:丁波,注册资本:1.45 亿元,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中高压电子
铝箔产品以及电子材料开发等,主要产品为中高压电子铝箔。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
联人桂东电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桂东电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总额约为人民币 13,860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重新调整土地租金的协议》:
(1)交易价格:30,000 元/月,合计 360,000 元/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于前一个季度结束前十五日内
缴付。
(3)协议签署日期:2012 年 3 月 26 日。
(4)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2、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1)交易价格:年租金人民币 95,415.84 元整(每月 3 元/平方米)。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以转账方式交纳租金,按年结算。
(3)协议签署日期:2012 年 3 月 26 日。
(4)协议有效期:10 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3、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门面租赁协议》:
(1)交易价格:年租金人民币 120,000 元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以转账方式交纳租金,按年结算。
(3)协议签署日期:2012 年 3 月 26 日。
(4)协议有效期:10 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4、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1)交易价格:年租金人民币 451,084.68 元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结算。
(3)协议签署日期:2013 年 4 月 22 日
(4)协议有效期:10 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5、公司各子公司与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八水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1)交易价格:租金合计为 889,500 元/年,由公司各子公司(实际承租方)分别
向八水公司支付,其中民丰实业 167,400 元/年、桂江电力 152,100 元/年、桂能电力
334,800 元/年、桂源公司 235,200 元/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半年结算一次。
(3)协议签署日期:2016 年 1-3 月。
(4)租赁期限:1 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6、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与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八水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
同》:
(1)交易价格:年租金总额为 192,000 元。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月支付一次。
(3)协议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4)租赁期限:1 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7、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与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八水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
同》:
(1)交易价格:年租金总额为 444,000 元。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半年结算一次。
(3)协议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4)租赁期限:1 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8、公司及子公司与正润集团签订的《关于支付担保费的协议》:
(1)交易价格:按担保额实际发生额的 1.5%/年支付,2016 年预计发生金额约为
52.79 万元。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被担保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分别每半年度支付一次
担保费,解除担保时,担保费按照实际担保时间同比例支付。
(3)协议签署日期:2012 年 10 月 11 日。
(4)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9、公司向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大酒店销售电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
电价收取电费。
10、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向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电力,按照物
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11、公司向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
售电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12、公司向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力,按照协议约定的电价
收取电费。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均为正常
经营活动交易。本公司销售电力的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及约定的电价执行,其他关联
交易的定价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大酒店、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力,为开拓电力市场,增加供
电量,是必要补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将长期向其销售电力,售电量将视关联
方的需求量及市场供求状况而定。
2、本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及办公场所,目的为充分
利用双方各自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双方各自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有效协作,实现优势
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此类关联交易将长期存在。
3、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是由于关
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公平原则,
公司及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该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银行融资的顺利实施。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4、本公司各子公司向关联方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生产及办公场
所,目的是充分利用对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有效协作,
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
时期内存在。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向关联方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电力,
为开拓电力市场,增加供电量,是必要补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将长期向其销
售电力,售电量将视关联方的需求量及市场供求状况而定。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的正常和必要的市场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过程公开
透明,并未因其为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损
害交易双方的情形。本公司相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2015 年度本公司
销售关联交易总额为营业收入的 3.65%,因此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签订的相关关联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决议;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