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
公司”,并于近日办理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截止本公告日,注册资本金尚未投入。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外
投资的议案》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出资主体,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截止本公告日,注册资本金尚
未投入。
(2)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立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03 月 22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劵投资活动,不得
以公开发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
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劵资产管理及其他限
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旨在利用前海深港合作区良好的政策及金融环境,发
挥公司在供应链领域的丰富经验和资源优势,充分整合行业内优质资源,拓展公司
业务链,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设立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
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其他
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相关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注册资本金尚未投入。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工商证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