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西藏天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29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相关
意见或建议。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五名,包括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两
名。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5 年年度认真履行了职责,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 2016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后卸任。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016 年 1 月 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产生,由黄智先生、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刘光华先生和梅珍女
士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黄智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
会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15 年年度报告事项召开了 2 次会
议。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和《2015 年度财务报表初步审计计划》,同意将会计报表
送交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审计
工作督促函;2016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董
事会的审核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召开了 4 次会议。
2015 年 1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形成决议,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形
成决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形成决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形成决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此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公司董事会
会议、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重大事项、经营运作、
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除 2015 年年度报告外的定期报告等事项均提
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 2015 年年度报告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为确保外部审计机构审计
期间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 2015 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评价,就审计工作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发出了审计工作督促函,督促其勤勉尽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按时、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
司的经营状况,认可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
度。2015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对重点项目、控股子公司及主要部门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内部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及
内部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公司形成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综上
所述,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
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具体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引导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的内部审计部,本着“监督服务、查错纠弊、
促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宗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加强审
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适时召开内部审计专题讨论会议,及时提出整
改意见和具体要求。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实施,公司内部审计
部 2015 年度对相关部门、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实施了内部审计,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和缺陷。
    (五)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项。2015 年度公司未发现信息
披露违规事项。
    (六)关注公司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
2015 年 1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5 年 11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2015 年 12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2015 年 12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意见:公司分别为控
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1 亿元人民币担保和续担
保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5 年度,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金额 2 亿元人民币。其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
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中 1 亿元人民币是对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 1 亿元人民币担保的延续。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1 亿元人民币担保事项未实际发生。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
    五、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对公司内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力度,保证内部审
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并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三)继续做好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加强财务报告的分
析力度。
    (四)继续加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监督工作。
    特此报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此页无正文,仅为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西藏天路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易德鹤(独董)        张韶华(独董)     曾庆高(独董)
              徐玉华(女士)              吴振华
    西藏天路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黄智(独董)         逯一新(独董)      罗会远(独董)
               刘光华             梅珍(女士)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