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
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决定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3 点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4 日(星期四)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竹路 4 号新竹苑 3 幢(总
部一号)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德军先生、黄海鱼先生以及陈扬女士将分别进行
述职。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确认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 2016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
式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5 日-2016 年 4 月 19 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8:
00 分-12:00 分;下午 13:30 分-17:30 分。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3662)。
(四)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5328
2、投票简称:宜安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宜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
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
股东大会议案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表示以下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6.00
议案 6
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
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如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
票。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
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
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
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仕奇、甘桂林
联系电话:0769-87387777
传真:0769-87367777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电子邮箱:eon@e-ande.com
邮编:523662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
场。
(四)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投票表决,如无指
示,则授权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
议案 6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议案 8
案》
议案 9 《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附注:
1、请在“同意”、 “反对”、 “弃权”方框中打“√”。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
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是否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