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15 年度关联交易
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5 年度关联交易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向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度,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
及控股子公司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安精密”)向南京云海
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海金属”)子公司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采购的原材料情况如下:
采购方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宜安科技 云海金属 采购商品 原材料 9,248,786.23
心安精密 云海金属 采购商品 原材料 1,308,535.13
合计 -- -- -- 10,557,321.36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公司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向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购
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为保证公司与云海金属共同投资的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的所需
土地,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与云海金属子公司
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云海”)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同意宜安云海以148.4794716/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巢湖云海拥有的位于居
巢区001743号宗地总面积为58,51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总价为8,688,870.20
元。
(2)定价依据
根据安徽中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安徽中恒
(2015)(估)字第 D0345 号】,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向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201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心安精密预计向云海金属子公司五台云海镁
业有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情况如下:
采购方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宜安科技 云海金属 采购商品 原材料 5,000,000
心安精密 云海金属 采购商品 原材料 1,050,000
合计 -- -- -- 6,050,00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向惠州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201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心安精密预计向云海金属子公司惠州云海镁
业有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情况如下:
采购方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宜安科技 云海金属 采购商品 原材料 15,000,000
心安精密 云海金属 采购商品 原材料 4,090,000
合计 -- -- -- 19,090,000
3、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心安精密向云海金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系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秀山东路9号
注册资本:28,8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镁及镁合金产品、金属锶和其它碱土金属及合金、铝合金的
生产和销售;以上产品设备和辅料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
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
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需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经营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法定代表人:梅小明
三、审批程序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5 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
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经过了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并履行了必要
的批准程序,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无
异议。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1、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公司2015
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2、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