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15 年 11 月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 201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1 次,
参加会议都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1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本人在认真
了解并审查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基础之上,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聘任高级管理人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 年履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实地前往公司了解
生产经营,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奠定了基
础。
1.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2015 年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聘任
高级管理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
意见。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5 年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
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
3.培训与学习情况
2015 年,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2015 年 11 月,本人参加了宁夏证监局组织举办的“2015 年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了上市公司
董、监、高法定义务及法律责任、转型中的上市公司监管、并购
重组与再融资规则解读、重点关注问题及案例、中国经济的当下
与未来等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学习了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文
件,进一步提高了履职能力。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事项
201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当选为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聘请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
报,201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
正的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王宁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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