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电运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
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 9-11 号广电运通行政楼 6 楼多功能厅。
7、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1 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 5:《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 6:《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7:《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第 4、9 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票的 2/3 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 4、7、8、10 项议案中的审议事项,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见 2016 年 3 月 26 日和 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信息。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
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6:00 点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4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 9-11 号广电运通行政楼六楼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 20 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
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英、王沛佳
联系电话:020-62878517、020-62878900
联系传真:020-62878517
邮 编:510663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2
2、投票简称:广电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广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即“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
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00
5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
6 6.00
议案》
7 《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7.00
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8.00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1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10.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
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
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
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
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6 年 4 月 18 日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
林路 9-11 号广电运通行政楼 6 楼多功能厅召开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6
机构的议案》
7 《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注:请对议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
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