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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2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上海亚通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我们在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我们二人(沈
 汉荣、陈辉)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被选举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一职。
    沈汉荣:男,196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上海市江山律师事
务所律师、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
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陈辉:男,197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崇
明县阀门二厂总账会计;上海远东冰箱厂总账会计、上海天鹤大酒店财
务经理。现任上海崇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具有上海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2015 年度,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
会。 沈汉荣、陈 辉从 2015 年 9 月 28 日担任独立董事后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沈汉荣            4         4       0       0
      陈 辉             4         4       0       0
    2、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期报告、对
外投资、资产出售等重大事项。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
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极参与公司日常工作及重点项目巡视;
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门、会计师的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在《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指导下,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做好公司内部
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
司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询问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
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作为独立董事,对公
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进行了检查,报告期内,公
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10245.7 万元。其中:(1)、公司于 1995 年参股投资了
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累计投资额为 3037.5 万元,持股比例为
5.351%。近期因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需偿还即将到期的 7 亿元银
行贷款,拟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借款 7 亿元,年利率为 6.1%,
期限为 5 年。该项融资借款由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华
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40%)提供担保,其他股东以其持股比例(华
润机械五矿有限公司持股 40%,大同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14.649%,
亚通公司持股 5.351%,反担保金额为 3745.7 万元)为沪东中华造船(集
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2)、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
借款 3500 万元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借
款 3000 万元提供担保;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
按照已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
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内控
审计资质条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14年
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94634.04元。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鉴于2014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94634.04元,因为2015年
公司考虑转型发展,拟进行项目投资,为谋求给公司股东带来长期的回
报,将这部分净利润为公司扩大再生产用,所以2014年的净利润不进行
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5、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2015 年 7 月 9 日,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根据文件精神,为维护好
  资本市场稳定,抓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勇于承担社
  会责任,作为负责任的控股股东,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本公告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不会减持其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公司将坚持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并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
  升公司业绩,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
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
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
执行,但仍需对照五部委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深入自查和梳理,找到差
距和不足加以改善。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是四个委员会的成员。报
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
顺利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 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6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高的专
业水平,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做出贡献。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汉荣
                                                陈 辉
                                          2016 年 3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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