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由
职工代表监事谢萍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通过专人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一致推选,选举谢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本
届监事会届满为止。谢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
附:
谢萍女士,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
资产评估师、会计师。曾任职于安徽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安庆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安庆昌德会计事务所、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集团核算中心负责人。
谢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谢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任何形式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