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6]48160008 号
目 录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2、 合并利润表 5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6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7-8
5、 资产负债表 9-10
6、 利润表 11
7、 现金流量表 12
8、 股东权益变动表 13-14
9、 财务报表附注 15-98
三、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传真(Fax):+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6]48160008 号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智慧公司”)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
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三川智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刘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晓
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六.20 - 2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六.21 73,769,167.18 80,028,259.25
预收款项 六.22 14,989,321.89 20,862,342.08
应付职工薪酬 六.23 14,091,719.59 12,187,353.84
应交税费 六.24 15,565,487.49 17,588,604.27
应付利息 六.25 - 149,333.34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六.26 8,171,346.24 17,205,253.3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126,587,042.39 173,021,146.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六.27 14,992,499.94 16,810,490.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六.28 4,129,2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121,699.94 16,810,490.60
负债合计 145,708,742.33 189,831,636.76
股东权益:
股本 六.29 416,013,305.00 249,543,1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六.30 400,976,860.00 444,312,989.83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六.31 4,751,806.92 4,751,806.92
盈余公积 六.32 68,170,434.02 53,903,150.82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六.33 472,498,793.42 372,512,655.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62,411,199.36 1,125,023,703.27
少数股东权益 93,448,909.50 101,192,463.93
股东权益合计 1,455,860,108.86 1,226,216,167.2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01,568,851.19 1,416,047,803.96
载于第15页至第98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至第14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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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历史沿革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江西省鹰谭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600759986995D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三川水工产业园;
公司总部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三川水工产业园;
公司办公地址: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三川水工产业园;
企业法定代表人:童保华;
公司注册资本:41,601.3305万元;
本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13日,成立时注册资本2,578万元,其后经过多次增资,至2009
年6月,本公司股本增至3,900万元。2010年3月8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0]269号文《关于核准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批复》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此次公开发行
增加公司股本1,300万元,发行后总股本为5,200万元。
2011 年 4 月 19 日,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规定,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2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5,2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400 万
元,股本为 10,400 万元。
2012 年 4 月 17 日,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规定,公司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400 万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5,2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5,600
万元,股本为 15,600 万元。
2013年2月25日,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首期股权激励对象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规定,本公司于本年度以自有
资金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700,042股,减少股本700042股;以0元/股的价格授予
143名激励对象674,8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674,800股;剩余未授予25,242股的股票由
公司注销,此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5597.4758万元,股本为15597.4758万元。
2014年4月9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次调
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离职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共回购16,5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5595.8258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15595.8258万元。
2014年4月29日,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规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958,2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6.000634股,增加股本9358.4842万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24,954.31万股,变
更后注册资本24,954.31万元。
2015年3月26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规定,回购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4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
更为24,953.846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24,953.846万元。
2015年4月17日,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规定,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4,954.31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股本14972.5845万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39926.4305万股,变更
后注册资本39926.4305万元。
2015年7月21日,根据公司的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6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1,678万股股票。公司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674.90万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41,601.3305
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41,601.3305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1,601.3305万股,详见附注六、29“股
本”。
2016年1月22日,根据公司2015年12月3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由【江西三川水表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公司的行业性质和经营范围
所处行业:本公司所处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
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机械水表、智能水表、各种仪器仪表、耐腐蚀流量
仪表、水暖产品、管材管件、阀门、机电设备、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不包括化
学危险品)、汽车(不含小轿车)、五金交电等产品及配件的生产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3、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母公司是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0.84%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是李建林及李强祖父子。
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5、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 2015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6 家,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 1 家,主要原因是本期新设立上海三川互联网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
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
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3“收入”各项描述。
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开始投资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
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
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
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
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
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
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
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
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
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1“长期股权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
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
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
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
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
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
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
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
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
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
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1“长
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8“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
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
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
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1、(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
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
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
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
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
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
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
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
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
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
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
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
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
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
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
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
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
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8、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
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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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
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
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
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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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
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
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
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
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
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
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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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
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
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