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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2015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25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团”)成立于 1984 年,公司
A、B 股于 1992 年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
公司成立三十年来,秉承对股东、员工、社会做贡献,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理
念,从注册资金 50 万美金的小型公司成长为资产总规模超 150 亿人民币的大型
现代化企业。公司现拥有节能玻璃、平板玻璃、太阳能产业三条完整产业链,是
中国节能玻璃行业和太阳能行业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以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规范的管
理制度为手段,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以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公司坚持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认真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14-2015 年公司连续两年获得“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
市公司”荣誉称号。
    2015 年,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注重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将回馈股东为己任,在分红政策上坚持以现金分红方
式为主的高比例分配政策。2000 年以来,公司平均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基本达
到了当年净利润的 50%以上,从 1992 年上市起至 2015 年(不含 2015 年度分红),
公司从市场共募集资金 19.56 亿,累计向股东分配利润 50.02 亿元、分配红股和
公积金转增股本 15.24 亿股,现金分红回报率超过 250%,为股东创造了可观的
财富,令广大股东充分享受公司持续增长和回报。
    2015 年度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目前公司总股本共计 2,075,335,560
股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为 622,600,668
元(含税)。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现金分红占公司归属
   分红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金额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率(%)
                     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5 元(含
2014 年度                                                  1,037,667,780.00 元        118.77%
                     税)
                     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3 元(含
2013 年度                                                  622,600,668.00 元          40.54%
                     税)
                     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5 元
2012 年度                                                  311,300,334.00 元          113.30%
                     (含税)
       为保障股东能够稳定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同时也兼顾股东对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的期望,2015 年,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在综合公司盈利能
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且并考虑其是否有重大资本支出
安排等因素下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同时公布了 2015-2017 年的股东
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的情
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公司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认真履行承诺事项
   2015 年,公司及股东对于承诺事项均能严格履行,公司目前承诺事项具体如
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原非流通                  公司于 2006 年 5 月实施了股权
            股股东深                  分置改革,截至 2009 年 6 月,
                                                                                                 截至 2015
            国际控股                  持股 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
                                                                                                 年末,上述
            (深圳) 股份减持 所持股份已全部解禁。其中,原 2006 年 05 月 22
股改承诺                                                                              无         股东均严格
            有限公     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深国际控股(深      日
                                                                                                 履行了承
            司、新通                  圳)有限公司以及新通产实业开
                                                                                                 诺。
            产实业开                  发(深圳)有限公司均为在香港
            发(深圳)                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深圳国
           有限公司              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国际\")全资附属公司。深圳
                                 国际承诺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将
                                 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
           前海人寿
                                 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承泰
           保险股份
                      关于同业 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收购报告 有限公
                      竞争、关 日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                   前海人寿 截至报告期
书或权益 司、深圳
                      联交易、 诺在前海人寿作为南玻集团第                     作为公司 末,上述股
变动报告 市钜盛华                                               2015-6-29
                      资金占用 一大股东期间,将保证与南玻集                   第一大股 东均严格履
书中所作 股份有限
                      方面的承 团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东期间       行了承诺
承诺       公司、承
                      诺         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同时对关
           泰集团有
                                 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
           限公司
                                 争作出相关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2015 年 11
           前海人寿
                                 公司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                   月 25 日起
首次公开 保险股份                                                                          截至报告期
                                 限公司及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承                   至南玻集
发行或再 有限公       股份减持                                                             末,上述股
                                 诺:自 2015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15-11-25    团非公开
融资时所 司、中国 承诺                                                                     东均严格履
                                 南玻集团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                   发行完成
作承诺     北方工业                                                                        行了承诺
                                 个月内不减持南玻集团股份。                   后六个月
           公司
                                                                              内
股权激励
承诺
           前海人寿
                                 公司大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
其他对公 保险股份                                                             2015 年 7 截至报告期
                                 有限公司及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司中小股 有限公       股份减持                                                月 15 日起 末,上述股
                                 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5 日起的 2015-07-15
东所作承 司、中国 承诺                                                        未来六个 东均严格履
                                 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
诺         北方工业                                                           月           行了承诺
                                 本公司股票。
           公司
       三、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依法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
策的信息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2015 年度,公司共计披露信息 64 份,包括 2014
年度报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定期报告 4 份,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临时报告 60 份。对
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
进行了有效披露,对于对公司及股东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
相关独立意见并予以披露,信息披露工作做到了真实、完整、及时、公平,严格
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及发展战略,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况。
    公司保持与投资者密切的沟通,在股证事务部设立了专门投资者咨询专线电
话以及电子邮箱,股证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耐心解答投资
者来电、来访所咨询的问题,并保证了投资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均能通过电话了解
公司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公司网站、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网络平台以
及投资者交流会等各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2015 年公司通过深交所投资
者关系互动平台及公司网站互动平台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500 余条,接待国内外
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实地调研 4 次,在接待上述机构调研中,公司
能够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并将调研内容及时予以公告。
    四、多种渠道为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捷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依法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非常
重视广大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上的意见,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
对公司部分重大事项的决策均要求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公司的临时股东大
会在会议召开日的 15 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的 20 日前
发出会议通知。
    同时,为方便股东了解公司情况、让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公司均选择在公
司所在地召开股东大会,201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全面实施了网络投票,并将各股东大会议案的中小股东投票
情况单独予以计票并及时披露,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
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五、保证公司稳健经营,积极维护股价稳定
    作为上市公司,南玻集团一直专注于自身经营管理,全力以赴地保持公司的
健康运营与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为维持公司股价合理预期提
供一个良好的基石。2015 年,中国经济迎来了新常态的发展,经济增速进一步
放缓,制造业发展持续低迷,产能过剩及需求不足严重困扰实体经济,特别是传
统行业的发展,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公司经营也面临了严峻的挑战。面对复
杂的市场形势,公司管理团队秉持“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经理人操守,
发扬“求实、创新、团结、高效”的企业精神,不断通过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推
进产业转型升级,走差异化经营之路,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维护公司稳健经营,2015 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74.31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 6.25 亿元,保持了行业领先的盈利水平。
    2015 年 6 月至 7 月,国内资本市场发生了巨幅波动,公司股票也出现了大
幅下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积极与大股东进行
联系,由大股东承诺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以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同时发
布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表达了公司在加快产业升级,强化核心
竞争力,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规划,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坚决态度,
在市场巨幅波动期间,向投资者有效传达了公司股东及董事会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对稳定股价,维护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投资者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上市公司,南玻集团将一如
既往的秉持为股东负责的态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工作,规范公司各项运作,严防内幕交易,为投资者搭建一个公平的信息平台。
同时,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
提供分享公司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培育、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理念,实现企业和股东利益双赢的良好局面。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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