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
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风险投资,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 年内有效。(详
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2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
报》上的临时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3 月 24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风险投资进展的公告》(临
2016-023 )、《 关 于 风 险 投 资 进 展 的 公 告 》( 临 2016-024 )( 详 见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的临时公告)。
公司通过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沪港通继续购买了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神
州数码”、股票代码“00861.HK”)的普通股股票,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收盘共持有神州
数码 92,270,000 股普通股,占神州数码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 8.40%,并且已经根据香港《证
券及期货条例》披露权益的要求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未来公司不排除
继续增加持有神州数码股权比例的可能,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风险投资事项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