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是采取剥离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
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上市后,因机场对公共资源需求量大的行业属
性和深圳机场运营与发展实际需要,本公司需要利用机场集团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深圳
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运作与业务经营,同时基于降低公司资
源投入和运行成本,提升深圳机场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
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之间一直存在部分持续性关联交
易。
1、本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按照关
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汪洋、张功平、秦里钟、张淮回避了表决;非
关联董事陈繁华、吴悦娟、独立董事张建军、汪军民、黄亚英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表决,并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股
东-机场集团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张建军、汪军民、黄亚英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
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或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 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 2,500 1,834 0.89%
和动力 小计 2,500 1,834 0.89%
关联受托管理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961 0.33%
关联委托管理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4 23 0.01%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90 180 0.06%
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 2,430 2,154 0.73%
深圳市机场卓怿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4,100 3,940 1.33%
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 26,830 24,895 8.43%
深圳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50 251 0.09%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
398 390 0.13%
有限公司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732 681 0.23%
深圳市机场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170 166 0.06%
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 15 9 0.00%
小计 35,015 32,666 11.06%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43,219 42,536 20.66%
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00 1,190 0.58%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
37 27 0.01%
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 250 228 0.11%
劳务 深圳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10 205 0.10%
深圳市机场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2,300 1,718 0.83%
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 94 0.05%
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 60 56 0.03%
小计 47,376 46,054 22.37%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为 21,105 万元。主要包括:代理结算飞机起降费、支付水电费、土地使用
费、办公楼租赁费、相关配套设施租金、广告场地使用费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本企业持股比例(%)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 黄建军 提供海关监管 6,000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李伟 机场地面服务 125,116
深圳市机场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孟岩 空港设备维护 620
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 张岩 航空物流 3,200
广告发布、
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 陈繁华 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 3,000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合营公司
深圳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深圳机场商贸发展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深圳市机场卓怿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控股股东介绍: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注册地址为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机场道 1011 号,法人代表汪洋,成立于 1989 年 5 月 11 日,注册
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库业务、航空供油及供
油设施,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的综合服务及旅游
业务。截止报告期末:机场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131,296 万元;净资产
2,955,829 万元;营业收入 635,240 万元;净利润 161,053 万元。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
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
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机场集团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
状况能保证本日常关联交易如期履约。
三、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包括:使用相关土地;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
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租赁部分生产运
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
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
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一)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2015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 32,666
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 5,061 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
27,605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 2016 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 2016 年本公司及子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 35,015 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
联公司提供劳务 5,187 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 29,828 万元。
金额(万元)
关联方类别 项目 备注
2016 年预计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租赁费 1,287 1,296 824 899 1
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其它 3,900 3,765 4,021 643 2
小计 5,187 5,061 4,845 1,542
租赁费 2,868 2,690 2,427 4,068 3
其它关联方 其它 26,960 24,915 23,393 1,826 4
小计 29,828 27,605 25,820 5,894
合计 35,015 32,666 30,665 7,436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1、2015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 1,296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收取物业租赁费 1,287 万元,主要是向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收取物业租赁费 732 万元。
2、2015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卓怿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收取贵宾配套
资源使用费 3,765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收取该项费用 3,900 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3、2015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
2,137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目收取物业租赁费 2,300 万元。
4、2015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收取广告经营费
24,856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收取广告经营费 26,780 万元。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2015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 47,888
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 45,859 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
供的劳务 2,029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 2016 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 2016 年本公司及子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 49,876 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
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 47,229 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2,647 万元。
金额(万元)
关联方类别 项目 备注
2016 年预计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水电费 13,900 13,231 13,682 6,984 1
租赁费 24,303 23,689 24,306 9,621 2
T3 水蓄冷、污
4,552 5,269 4,177
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水处理费
油料费 2,500 1,834 2,241 2,043 3
其它 1,974 1,836 1,813 1,311 4
小计 47,229 45,859 46,219 19,959
租赁费 7 7 17
其它关联方 其它 2,640 2,022 2,302 1,847 5
小计 2,647 2,029 2,319 1,854
合计 49,876 47,888 48,538 21,813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1、支付水电费:
2015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水电费 13,231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费用 13,900 万元。
2、租赁费主要包括:
(1)深圳机场户外广告业务经营需使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场区综合配套资源,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广告公司”)需向机
场集团公司支付综合配套资源使用费,2015 年度机场广告公司支付的该项费用为 716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费用为 1,200 万元。
(2)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机场国内货站场地使用协议书》,由本公司租
用深圳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中心以东面积为 40,885 平方米的场地用于办公。本公司
2015 年度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为 245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费用为 245 万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2015 年向机场集团公司支
付物流园区土地使用费 273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费用为 273 万元。
(4)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场地使用合同书》,将位于深圳机场内国际货
站二期 48,276.87 平米的场地有偿租给本公司用作航空货运,本公司 2015 年度支付
的土地使用费为 290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费用为 290 万元。
(5)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新航站楼的新航站区用地,土地面积
约 55.67 万平方米,租赁价格 5 元/平方米/月。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飞行
区站坪及东航站区配套设施用地,土地面积约 184.04 万平米,租赁价格 5 元/平方米
/年。本公司 2015 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 4,260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
项费用为 4,260 万元。
(6)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北停机坪场地租赁合同》,由本公司向机场
集团公司租赁位于深圳机场 A 号航站楼北侧远机位(4 个机位,3D1E)和位于深圳航
空公司停机坪南侧机位(12 个机位,6D6E)提供给本公司作飞行器停放用,南北停机
坪场地总占地面积为 323,703.00 平方米。本公司 2015 年度支付的该项租赁费为 2,300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费用为 2,300 万元。
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停机坪(二期)设施租赁合同》,机场集团将位
于深圳机场南停机坪(二期)机位及场地提供给本公司使用。本公司 2015 年度承担
的该项租赁费 1,136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费用为 1,136 万元。
(7)本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搬迁至新航站楼,为了满足深圳机场航空业务
量的日益不断增长需求,增强机场地面保障能力,本公司拟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
T3 扩建工程除二跑道以外的站坪工程涉及的停机坪机位及场地,本公司 2015 年度向
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 11,950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费用为 11,950 万元。
(8)本公司拟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凌霄花园等房屋作为员工宿舍,本公司
2015 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 806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费用为 806 万
元。
(9)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新航站楼附近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
2015 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 233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该项费用为 1,350
万元。
3、油料费:
因本公司生产运作的特种车辆和设备以及生产用车的运行需要,本公司需向深圳
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购买油料,2015 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 1,834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支付该项费用 2,500 万元。
4、其他劳务:
本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劳务主要包括:绿化费、物业服务费及
航站楼供电设施设备维保费等,2015 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 1,836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支付该项费用 1,974 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5、其他劳务:
深圳市机场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设备提
供的维修服务,2015 年度本公司支付该项费用 1,718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支付该项
费用 2,300 万元。
(三)关联受托管理/委托管理
2015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委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共计
984 万元,预计 2016 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委托管理的关联交
易为 24 万元。
2016 年预计的 2015 年确认的托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托管资产类型 托管收益/托 管收益/托管费
管费(万元) (万元)
深圳市机场运输 深圳市机场(集 GTC 西侧平台上客
24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区委托管理
深圳市机场(集 深圳市机场股份
GTC 设备管理费
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机场(集 深圳市机场股份 GTC 商业管理委托
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费
深圳市机场(集 深圳市机场股份
T3 社会停车场
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24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剥离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为保证深圳机场生产的正常运
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基于机场行业的特点,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
营成本出发,向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相关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
础设施,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有利于提高本
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
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
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我们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准备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
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依据公司提交的相关资
料和我们对于公司实际经营、交易情况的核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5 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公司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
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
竞争情形。
公司对 2016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必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
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