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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家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25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诚实、
认真、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刘家镇      14          5             9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刘家镇      3           3             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作为森远股份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谨慎的履行职责,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如下:
    1、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
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向参股
公司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延长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 2015 年上半年
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
外担保事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参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所持参股公司股权部分转让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5、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向
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和考核,
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促进了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和完善,切
实履行了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讨论研究和方案
的制订,及时就行业前景、市场状况以及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与挑战等重
要事项提出个人意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除了现场参加会议
外,还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
通、交流,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介绍和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
披露工作。
    认真、有效履行职责,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公正、严
谨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
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15 年度工作汇报。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刘家镇
                                         2016 年 3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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