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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25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在鞍山市鞍千路 281 号公司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参
加会议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
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广田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 2015
年公司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董事会各项任务。对 2016 年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符合
董事会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刘家镇先生、贾艳女士和佟桂萱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独立
董事将在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89,711,907.8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798,260.55 元,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87,913,647.27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459,049,510.01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 26,901.1085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5 元(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9,415,387.98 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出具了《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
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
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鞍山森
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二楼国际会议厅召开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详细情况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鞍山森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郭松森先生、齐广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授权公司张松先生与银行协商确定该授信额度的期限、利率、延期、展期等具体事
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齐广田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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