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07年6月27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07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出席本次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应有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公司原制定的《信息内部管理与对外披露制度》废止。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公告日期:2007-06-29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