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国上海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16)第 2561 号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圣莱达公司”)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
负债表,2015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2558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以及参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规定
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格式,圣莱达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圣莱达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圣莱达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
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圣莱达公司 2015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
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圣莱达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
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的理解 2015 年度圣莱达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
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圣莱达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圣莱达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16 年 3 月 21 日
附件:圣莱达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占用方 2015 2015
上市公 2015
资金占 资金占 与上市 年度占 年度偿
司核算 年期初 年期末 占用形 占用性
用方类 用方名 公司的 用累计 还累计
的会计 占用资 占用资 成原因 质
别 称 关联关 发生金 发生金
科目 金余额 金余额
系 额 额
控股股
宁波金
东、实
阳光电
际控制 控股股 其他应 经营性
热科技 1.2 1.2 代垫款
人及其 东 收款 往来
有限公
附属企
司
业
小计 1.2 1.2
关联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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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控制
的法人
小计
其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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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附属
企业
小计
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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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
其附属
企业
小计
总计 1.2 1.2
法定代表人:胡宜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