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获得兵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资
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外
披露。
日前,公司接兵团六师国资委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收到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兵国资发【2016】39 号),
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根据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