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洪城水业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批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22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3 月 21 日,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
号),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批复如下:
     你公司报送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09 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4,107,403
股股份、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7,967,230
股股份、向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发行6,764,34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824,144 股新股募集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
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