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已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 9
人,总有效票数为 9 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万志瑾女士为洪城水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增补万志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万志瑾女士的任职资格发表了无异议独
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洪城水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第一项议案尚需提请洪城水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此,经本次董事会研究拟定于 2016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两点四十五
分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洪城水业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志瑾,女,1957 年 7 月 1 日出生,江西省南昌人。会计师。1988 年 7 月毕
业于南昌西湖中专财务会计专业;1991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财经管理干部学院财务
会计专业;1998 年 7 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2001 年 7 月
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历任南昌化工厂财务科长、南
昌市城市信用联社(后更名为南昌银行,现更名为江西银行)营业部主任、稽核
(审计)部总经理、监事。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