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银行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由于原审批的授信期
限到期,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经与各银行充分协商,结合
母子公司实际情况,对授信额度进行了调减,拟继续在银行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
度情况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是指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短期、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品种合计可使用的最高额度。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本次拟申请额度 上年度审批额度 变动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100,000 -20,000
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8,000 8,000 -
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 10,000 8,000 2,000
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 2,000 6,000 -4,000
合 计 100,000 122,000 -22,000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最高限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并不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
际经营需求决定。
二、有效期
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三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
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
2、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
3、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
4、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议案审议情况
该议案已经在公司 201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满足自身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在银行取得一定的综合业务
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正常,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申请、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
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申请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