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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2003-08-05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及目录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朱贤滨因出差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李太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公司负责人易兴旺先生、财务负责人钱锦清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义先生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及目录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六节  重要事项
    第七节  财务报告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附件:1.财务报表附注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现金流量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㈠公司名称及英文缩写: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ong Fang Boiler Group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DBC
    ㈡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东锅
    股票代码:600786
    ㈢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
    邮政编码:643001
    公司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dbc-cn.com
    电子信箱:dbc@zg-public.sc.cninfo.net
    ㈣公司法定代表人:易兴旺
    ㈤董事会秘书:贺建强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
    电话:0813-4735000/4734600
    传真:0813-2203200
    电子信箱:dbcdm@zg-public.sc.cninfo.net
    ㈥公司信息披露:
    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
    指定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㈦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9年1月6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址:四川省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1800898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510302620729185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成都市城守东大街57号蓝光大厦20楼15号
    ㈧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净利润(元)                           70,386,053.99         -947,226.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71,584,481.73         -804,567.37
净资产收益率(%)                              31.1903             -0.62
每股收益(元/股)                               0.3332             -0.00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0,723,773.96        6,011,623.33
项目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6月30日
流动资产(元)                      2,150,188,609.35    1,491,954,857.88
流动负债(元)                      2,211,987,344.42    1,635,029,519.47
总资产(元)                        2,491,590,427.00    1,827,485,878.2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225,666,190.34      155,199,280.24
每股净资产(元/股)                             1.0681              0.734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3227             -0.0392
    注:本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扣除额为-1198427.74元,其中:营业外收支
净额-774193.64元,股权转让收益-424234.10元。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持股情况
    ㈠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结构没有变动。
    ㈡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3543户,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1户,社会公众股股东1
3542户。
    ㈢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东方锅炉厂                               157271181      74.4404
2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085794       4.3005
3        方杰                                        210489       0.0996
4        郭克礼                                      176156       0.0834
5        曹洪甫                                      170000       0.0805
6        何永东                                      163800       0.0775
7        刘丽娜                                      157500       0.0745
8        廖敏                                        152986       0.0724
9        梁金碧                                      144103       0.0682
10       李建民                                      128260       0.0607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1        东方锅炉厂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2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流通股
3        方杰                                                     流通股
4        郭克礼                                                   流通股
5        曹洪甫                                                   流通股
6        何永东                                                   流通股
7        刘丽娜                                                   流通股
8        廖敏                                                     流通股
9        梁金碧                                                   流通股
10       李建民                                                   流通股
    前10名股东中,除发起人之外,均为流通股股东,公司不能确定他们之间是否存
在着相关关系。
    ㈣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持有的公司股票没有发生变化。
    ㈡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聘或解聘情况。2003年6月30日召开
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龚光义先生、郑松先生因退二线原因辞去董事职
务,选举罗晓红女士、刘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㈠公司上半年经营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2002年度报告中,计划2003年度完成工业总产值1650000千元,实现销售收
入1800000千元;计划2003年度完成电站锅炉22台/5585兆瓦,完成锅炉辅机、汽轮机
辅机、重大零订、化工容器、核电总计2637吨。
    截止6月30日,完成电站锅炉12台/2680兆瓦,为年度计划25台/5845兆瓦(调整计
划数)总量的45.85%。锅炉辅机、汽轮机辅机、重大零订、化工容器、核电等产品合
计完成908.03吨,为年度计划2663吨(调整计划数)的34.10%。实现工业总产值81592
0千元,为年度计划的49.45%。实际完成销售收入823020.22千元,为年度计划的45.7
2%。
    公司1-6月正式签订合同金额5064200千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600兆瓦奥里
油炉以及2×600兆瓦“W”炉、300兆瓦“CFB”炉、600兆瓦燃强结渣性煤种超临界锅
炉等合同的正式签订,2×600MW燃强结渣性煤种超临界锅炉的中标标志着公司在产品
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上取得了又一个重大突破,这些新产品的成功开发将对公司今
后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㈡报告期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主营业务成本(千元)
                       金额(千元)      ±%            金额(千元)      ±%
电站锅炉               784,854.35    85.78            619,816.01    79.55
                  毛利率%
电站锅炉            21.03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加使制造费用摊薄,以及期内消
耗的原材料主要为上年度采购、其涨价因素尚未在本报告期内反映,致使产品的毛利
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报告期的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显著提高。
    ㈢报告期内的利润构成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项目                                      占利润总额
                         金额(千元)                   金额(千元)
                                         的比例(%)
主营业务利润                176025.63         249.93        82680.53
其他业务利润                  2707.66           3.84         1183.65
期间费用                    107787.18         153.04        83888.32
投资收益                        51.04           0.07         -576.65
补贴收入                       206.15           0.29            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774.19          -1.10         -142.66
利润总额                     70429.10             —         -743.45
项目                                                      占利润总额
                                                         的比例(%)
主营业务利润                                                      —
其他业务利润                                                      —
期间费用                                                          —
投资收益                                                          —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利润总额                                                          —
    ㈣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公司下半年和2004年的产品制造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公司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生
产经营工作是整合内部资源、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调整产品结构,抓住机遇进一步发
展。
    ㈤报告期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延续的事项,也无其它投资项
目的事项。
    ㈥公司2003年度经营计划的调整
    为充分考虑外部市场因素变化和各产品项目的落实情况,根据用户要求和生产能
力平衡,公司于年中对200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本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调整,由原计
划出产电站锅炉22台/5585兆瓦变更为出产电站锅炉25台/5845兆瓦,较原计划增加3台
/260兆瓦;其它产品锅炉辅机、汽轮机辅机、重大零订、化工容器、核电由原来计划
的2637吨变更为2663吨。
    ㈦公司对2003年第三季度经营盈亏情况的预计
    根据已有产品订单测算,公司2003年三季度报告将盈利。 
第六节  重要事项
    ㈠公司治理情况
    除以前定期报告已经披露的公司治理情况外,本报告期公司在治理情况方面需要
说明和补充的是:公司已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增补独立董事到4名,占董事会组成的36.36%。
    ㈡公司2003年半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0386.05千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半年度实现的利润不予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㈢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⑴公司2002年10月通过司法调解,与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归还拖欠货款
协议,按《还款协议》的约定,该公司已在本报告期内将剩余货款余额3700千元归还
本公司,但尚欠质保金940千元。
    ⑵公司2002年6月通过司法调解,与山西电建三公司签订归还拖欠货款协议,按《
还款协议》的约定,至本报告期山西电建三公司已还款13000千元,余额5943.38千元
将于2003年9月底前全部还清。
    ⑶本公司于2002年4月就吉林省桦甸油页岩示范电厂拖欠货款纠纷向四川省自贡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吉林省桦甸油页岩示范电厂偿付拖欠货款6347.8千元并
支付违约金3470千元。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9月以(2002)自民二初字
第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胜诉,吉林省桦甸油页岩示范电厂不服,2002年该电厂
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之中。
    ㈣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于2003年4月23日召开本年度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做出决议:
    1.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东方锅炉(集团)无锡热管有限公司48%的股权中的18%转
让给该公司其他股东,转让价格为1800千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
    2.同意将本公司持有东方锅炉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8.6%的股权中的38.6%转让给该
公司另一股东四川川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待资产评估后确定。转让后本公
司持有该公司10%的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上。
    报告期内东方锅炉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已完成,四川川润(集团)有限公
司以人民币现金7160千元购买该38.6%的出资。双方于2003年7月15日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书》。
    ㈤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向控股股东东方锅炉厂采购原材料总金额为2758.7千元,比上年同期的5144
.5千元下降了2385.7千元,下降幅度为46.38%。双方交易价格为按市场价加价5%。交
易的目的主要为消化东方锅炉厂早期库存。
    2.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资产、股权转让关联交易情况。
    3.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
    ⑴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发生应收帐款33761.80千元、其
他应收款2182.73千元、其它应付款2660.63千元;以及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长沙
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广东分公司、郑州分公司、重庆分公司、山西分公司发生2270
0.66千元应收帐款;与四川东方电力设备联合公司发生应收帐款9852.50千元。这些往
来均属于生产经营的正常往来。
    ⑵与参股公司东方锅炉实业公司发生其他应收款3577.59千元,属于生产经营的正
常往来。
    ⑶与控股股东东方锅炉厂发生预付帐款200.01千元,主要预付东方锅炉厂为本公
司提供服务的实际费用。
    ⑷公司的产品运输、产品配套阀门和工装模具供应等,由参股的企业提供有偿服
务。公司与参股公司东方锅炉储运公司、东方锅炉装备制造公司、东方锅炉阀门公司
、无锡热管公司等发生应付帐款15460.45千元,其它应付款1137.59千元,应收帐款1
5722.04千元,均为生产经营的正常往来。
    ㈥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或被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的事
项。
    2.报告期公司无对其他方的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年度未到期担保合同需由本公
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
    3.报告期公司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4.报告期金额较大的合同为产品合同和原材料采购、银行信贷方面的合同,均为
正常生产经营所签订的合同。
    5.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于2003年6月与德国鲁奇能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烟气脱硫技术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技术许可证转让协议》
。该协议已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生效。
    ㈦公司和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无承诺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延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
项。
    ㈧报告期公司没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半年度报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㈨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及通报
批评,没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33号”《关于“十五”期间三线企业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公司作为“三线企业”,按照该《通知》的有关规定,享受
“十五”期间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该政策并经有关部门核定,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享受
超基数全额返还的税收优惠返还款20562.06千元。 
第七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㈠会计报表(详见附件):
    1.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6月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6月现金流量表;
    ㈡会计报表附注(详见附件)。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㈠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半年度报告文本。
    ㈡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的财务
报告文本。
    ㈢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㈣公司章程文本。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易兴旺
    二○○二年八月一日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2003年1月1日-2003年6月30日
    一、公司简介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由东方锅炉厂独家发起,于1989年1月
经自贡市人民政府以“自府函(1988)73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营业执照号510
3001800898。本公司于1988年8月-1989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批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个人股5400万股,进行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3年10月,国家体改
委[体改生(1993)153号]批准本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规范化试点。1996年12月,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1996)第419号]批准本公司社会公众股54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机械制造业(发电设备)。
    经营范围是:开发、制造、营销电站锅炉、电站辅机、工业锅炉、电站阀门、石
油化工容器和核能反应设备,锅炉岛工程成套、电站自控设备、工矿配件、计算机等
。
    二、本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原则及计价基础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各项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当外币业务发生时,采用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期末对有关外币账户余额按期末
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因外币专门借款而产生的折算差异按借款费用核算原
则进行处理,其余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
性强、易于变现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⑴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以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入
账。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
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已计入应收
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⑵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按投资总成本高于总市价的差额计提
跌价准备。对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的项目,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计提跌价损失准备
。
    8.坏账核算方法
    ⑴本公司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根据期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的期末余额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
况,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1年以内,按其余额的0.5%计提;
    账龄1-2年,按其余额的5%计提;
    账龄2-3年,按其余额的10%计提;
    账龄3-5年,按其余额的20%计提;
    账龄5年以上,按其余额的30%计提;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可能产生损失大于上述计提比例的个别款项,则加大计提比
例,直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⑵坏账确认标准:
    A.债务人死亡、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部分;
    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9.存货核算方法
    ⑴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
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
    ⑵核算方法: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核算,每月末,按
当月实际领用数分摊材料成本差异,调整当月生产成本;产成品、在产品按实际成本
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⑶存货的盘存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
    ⑷存货期末计价:本公司存货期末采用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个别
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市价的部份确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执行建造合同涉及存
货,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⑴长期债券投资:以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
入账。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
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债券溢价或折价于债券存续期内采用直
线法摊销。
    ⑵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认的价值记账,对
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外
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上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
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含5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并将其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⑶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经营情况恶化等
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价值在可预计的未
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
投资减值准备。
    11.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⑴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⑵固定资产计价: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
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⑶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及其他设
备等类别。
    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扣除净残值(原值
的3%)确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5-8     2.77-12.13
通用设备                                             15-4     6.47-24.25
专用设备                                                8          12.13
运输设备                                                6          16.17
其他                                                18-5      5.39-19.4
    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期末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
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技术状况以
及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
则按估计减值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A.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B.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C.虽然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D.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E.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⑴在建工程计价: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为购建固定资产而
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溢折价摊销和汇兑差额,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
    ⑵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已经发
生实质性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计提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
    A.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B.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
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C.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3.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商标权等,以评估确认价值入账或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核算。土地使用权按50年平均摊销,专有技术使用权按合同
约定的使用期限摊销,商标权等按10年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
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
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A.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代替,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影响;
    B.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C.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D.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14.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核算,按5-10年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
用项目不能使以后的会计期间受益,则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5.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本公司按以下方法核算借款费用:
    ⑴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
摊销和汇兑差额符合资本化期间和资本化金额的条件下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成
本;其他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
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
,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其他辅助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若辅助费用的金额较
小,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⑵借款费用资本化
    开始资本化:当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
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暂停资本化:若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
    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为至当
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
    16.收入确认原则
    ⑴建造合同
    A.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根据完工百分
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人和费用:
产品等级(电站锅炉)                          完工百分比             备注
600MW等级                                          ≥20%
300MW-600MW等级                                    ≥30%    不含600MW等级
200MW-300MW等级                                    ≥40%    不含300MW等级
100MWCFB及以上等级                                 ≥40%
100MW-200MW等级                                    ≥50%    不含200MW等级
    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选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成本的比例确定。
    B.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的估计时,收入按实际成本中可收回的部分确认,
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C.在合同总成本预计超过合同总收入时,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⑵提供劳务:在劳务已经提供,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凭证时确认营
业收入实现。
    ⑶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17.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应付税款法。
    18.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以母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为依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编制而成。对合营企业,按比例合并法予以
合并。子公司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与母公司一致,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
司间的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等,在合并时予以抵消,合营企业按比例抵消。
    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是根据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母公司拥有
的份额计算确定。少数股东损益是根据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于当年内实现的损益扣除母
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计算确定。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将本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并按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号文“关于确定合并范围时重要性原则的标准”执行。
    三、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适用范围
                          产品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
增值税            17%
                                                         扣进项税后缴纳)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
所得税            33%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算缴纳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三线企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33号),经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
国税局财驻川监字[2001]47号文“关于确认‘十五’期间东方锅炉厂等七户新增三线
企业增值税退税基数的通知”,核定了本公司“十五”期间退税基数,本公司享受超
基数全额返还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       注册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地址       资本
自贡东方锅炉科技开           四川省               锅炉及环保技术研
                                       100万元
发有限公司                   自贡市                 究、开发、调试
                                   投资额     权益      法人
单位名称                             (元)     比例      代表
自贡东方锅炉科技开
                               538,000.00    53.8%    姚本荣
发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注册         注册            经营
单位名称                         地址         资本            范围
                               浙江省
东方日立锅炉有限公司                     820万美元    电站锅炉设备
                               嘉兴市
                                       投资额    权益      法人
单位名称                                 (元)    比例      代表
东方日立锅炉有限公司            34,137,830.00     50%    姚本荣
    3.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化:我公司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自贡东方
锅炉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由我公司及四川川润有限公司(简称川润公司)共同投资组
建,公司占其权益性资本比例为56.7%,川润公司占其权益性资本43.3%,我公司按权
益法核算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2003年由于川润公司对自贡东方锅炉设备制造有限公
司增资2,923,813.27元,增资后双方持股比例变化,我公司持股比例由原56.7%降至4
8.6%,因不再拥有该公司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故2003年我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
围。由于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化而造成的累积影响数为零,不影响期初留存收益。
    4.本公司按比例法合并合营企业东方日立锅炉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现金                                     59,721.91        116,622.36
银行存款                           *575,445,027.10    412,048,857.00
其他货币资金                         79,679,734.68     54,938,595.98
合计                                655,184,483.69    467,104,075.34
    本项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0.27%,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货款催收力度以及本年
度新中标项目较多,项目预付款大幅增加。
    *其中美元户余额1,143,159.71美元,按2003年6月30日汇率8.2774折合人民币9,
462,390.18元。
    **其他货币资金中有18,100,000.00元系存放于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存
款,由于四川省人民政府从1999年起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整合、重组,此部份资金目
前变现受限。本公司已于2002年6月4日与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了债务清偿协
议。
    本项目银行存款中有存放于关联方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29,862,726.28元
。
    注2.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                                43,508,576.83    5,010,250.00
商业承兑                                   137,400.00
合计                                    43,645,976.83    5,010,250.00
    本项目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7.71倍,主要是货款回收方式改变所致。
    注3.应收股利
股东单位                                              期末数    年初数
东方锅炉无锡热管有限公司                          101,970.35
合计                                              101,970.35
    注4.应收账款
    ⑴账龄分析
                                            年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529,495,852.31      60.48     2,634,444.50
一至二年                       81,686,144.31       9.33     4,070,786.69
二至三年                       34,683,502.72       3.96     3,468,800.27
三至五年                       96,856,605.62      11.06    25,214,965.89
五年以上                      132,805,487.31      15.17    54,769,175.51
合计                          875,527,592.27     100.00    90,158,172.86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339,814,154.28      51.62     1,689,392.12
一至二年                        46,050,082.23       7.00     2,302,504.11
二至三年                        52,543,806.92       7.98     5,254,380.69
三至五年                       129,452,655.75      19.67    27,097,039.62
五年以上                        90,419,768.11      13.73    34,665,244.37
合计                           658,280,467.29     100.00    71,008,560.91
    ⑵期末本项目欠款前五名单位金额合计257,575,994.65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
例为29.42%。
    ⑶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注5.其他应收款
    ⑴账龄分析
                                                年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11,482,4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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