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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9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5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其有效性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
而改变,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及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认定情况,通过自我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制定的。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
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从公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经营情况出发,
以风险为导向,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单位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
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必恩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
    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5%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1%≤错报<税前利润的 5%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公司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
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
罚;
       ③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发挥有效监督职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④企业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
       上述①②③造成结果不重大但重要,认定为重要缺陷。
       上述①②③造成结果既不重大也不重要,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
定量标准为: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5%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1%≤错报<税前利润的 5%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影响重大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②“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
       ④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⑤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上述缺陷影响不重大但重要,认定为重要缺陷。
       上述缺陷影响既不重大也不重要,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
等相适应,并随着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内部控制的运
行,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赵马克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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