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15年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
利。同时,本人还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识,为
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现就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作
如下总结:
一、201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11次、
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
参会期间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201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5年度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2015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
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5年1月7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同意关于公
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5年3月1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2014年度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
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立意见 ;(3)关于2014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及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独
立意见;(4)关于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2015年3月25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同意关于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意见。
4、2015年7月30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独立意见;(3)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5、2015年8月24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同意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6、2015年9月13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同意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7、2015年11月13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有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独立意见;(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
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1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为201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为
2015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为201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四、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
等方面密切关注。2015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
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本人
专业知识,获取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公司及时向本人汇
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
息披露情况等情况,本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
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提出意见,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切实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通过电话问询、日常现场办公及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办公。
五、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并于2015年12
月02日至04日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六十六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班(后续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中国
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提
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5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5年度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
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六年来给予的
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也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
导下未来发展得越来越好。
独立董事:张兆国
2016 年 3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兆国):___________________
201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