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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启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9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15年11月30日起担任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人还主动了解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现
就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201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自2015年11月30日起,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方式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1次、
未参加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参会期间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201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2015年度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由于任职时间较短,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经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
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5年11月30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关
于开展票据池授信业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
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被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
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于本
人2015年上任第三届董事会时间较短,还未参加各委员会会议。
    四、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2015年11月30日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2015年11月30日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公司2015年年报编制、审计过程
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相关要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就2015年年报审
计相关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同时根据相
关要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密切关注。2015年11月30日担
任独立董事以来,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
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本人专业知识,
获取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公司及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情况
等情况,本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积极提出意见,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11月30日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通过任职前公司现场调研,任职后
日常现场办公、电话询问及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
解,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到公司
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现场办公。
    五、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公司保荐机构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5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5年度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虽任职时间较短,但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
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
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
关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刘启亮
                                                  2016 年 3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启亮):___________________
2016 年 3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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