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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8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3 月 17 日—2016 年 3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15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 999 号江西
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6 人,所持(代理)股份 29,751,1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7.488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所持(代理)股份 29,751,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488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 0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人,所持(代理)股份 1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9,751,00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反对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
票股份股数 10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关于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9,751,00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反对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
票股份股数 10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9,751,00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反对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
票股份股数 10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9,751,00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反对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
票股份股数 10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9,751,00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反对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
票股份股数 10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关于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9,751,00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反对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
票股份股数 10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关于 2016 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9,751,00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反对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
票股份股数 10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其中现场会
议投票股份股数 345,00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
股数 10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现场会议投
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就本议案,控股股东彭义兴先生和雷凤莲女士作为关联股东,表决时均已回
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律师、谌文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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