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
团”)
本次预计担保总额: 2016 年公司分别为热电集团向不同银行
申请的 6.6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热电集团向不同银行申请
的 6.6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因热电集团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关联董事赵文旗先生、田鲁炜先生、王德峰先生、朱冰先生、骆艾峰
先生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 210 号
法定代表人:赵文旗
注册资本:47,106.2182 万元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工业
品生产资料购销。
(二)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2.91%股份。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热电集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热电集团与有关银行最
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
保额度。如担保总额度获得通过,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范
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每笔具体业务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
审批。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热电集团拥有完备的供热管网和管网运行技术力
量,并承担着公司热力产品的销售。自成立以来,热电集团一直为公
司贷款提供担保,使公司节省大量融资成本。鉴于该公司对外融资也
需要担保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其结成互保关系。本次担保事项是
根据双方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并严格内控管理,规避资金风险,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
求。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并对此发表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行为。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12 月 31 日,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85 亿元,占公司 2015
年 12 月末未经审计净资产 7.18 亿元的 53.59%,公司无逾期担保,
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函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