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议事规则》,我们作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 2016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是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平定价原则,没有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林宪、屠鹏飞、辛金国 日期:201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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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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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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