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4 日以书面
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和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本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
信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能够促进控股子公司发展,
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