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3 月 10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7 日
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张春联女士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经与会所有董事推选,本次董事会会议
由张春联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 关 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液 态 金 属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Inc.暨公司与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Inc.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平
行许可协议)的议案》
公司和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Inc. (注册地为美国)(以下简称“LQMT”)
在液态金属领域均拥有各自优势资源,为推动液态金属相关技术开发及合作进程,更
好地促进液态金属技术的产业转化和推广应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先生控制的液
态金属有限公司(此公司是为入股 LQMT 成立的,注册地为香港)拟入股美国上市公
司 LQMT 18%的股权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同时,公司与 LQMT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平
行许可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扬德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