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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凸匹关于收到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4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匹凸匹”)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近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2016]0235
号),全文内容如下: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四线城市荆门房地产开发业务,因
开发资金紧张等原因,相关业务近乎限于停滞状态;同时公司 P2P 业
务也尚未开展。公司 201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 亿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对以下问题进一步补充披
露。
一、关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营业收入的可持续性。公司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04.58 万
元,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105.25 万元。请补充披露公司与相
关客户的签约时间、协议约定的交房时间和实际交房时间;如存在实
际交房时间超过约定交房时间 1 年以上的,请披露原因;请补充披露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激增的原因、可持续性及相关风险。
   2、房地产土地储备与开发投资情况。公司披露房地产储备为荆门
市漳河新区 1 号地、2 号地、4 号地,相关土地因尚未完成拆迁,不能
开发建设,同时荆门房地产项目已停工 3 年。请结合公司房地产储备
情况披露 2016 年房地产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包括下一年度计划开发
的项目、计划新开工面积、计划竣工面积等;如无相关计划,请分析
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二.关于房地产经营情况
   3、行业发展状况。请补充披露荆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状况,包括
房地产土地购置面积、房地产新开工面积、房地产施工(在建)面
积、房地产竣工面积、房地产销售面积以及库存去化周期等信息。
   4、房地产土地储备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了 5、6 号地收储收益
155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5、6 号地块情况及相关收储协议内容,相
关款项是否已收到或预计收到时间。
   5、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公司在管理层讨论分析中披露房地产开
发投资情况为不适用,同时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期末余额为
1.2441 亿元,同比增加 83.43%,应付工程款账龄超过 1 年达到 1.2477
亿元。请公司核实并披露 2015 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2015 年应付工
程款大幅增加的原因;请公司核实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金额的准
确性,并披露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6、房地产销售情况
  (1)公司在报告期内对逾期交房违约金确认预计负债 2409 万。请
披露公司与相关客户的签约金额、签约时间、协议约定的交房时间和
逾期后预计交房时间、相关的违约条款;是否存在相关房产前期确认
为收入的情况;预计负债确认条件、计量依据、测算过程是否符合相
关会计准则要求;请年审会计师就相关会计确认发表专项意见。
  (2)预收账款期末为 4.86 亿元,期初为 4.96 亿元,但公司未披露
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请核实并披露预收账款的账龄;如存在超
过 1 年以上的预收账款,请披露未结转的原因;请披露预售房产收款
涉及的项目名称、预售比例、签约金额、签约时间、协议约定的交房
时间和预计交房时间,是否涉及违约金事项。
  (3)期末存货中开发产品账面余额为 9524 万,开发成本账面余额
为 11.38 亿元。请披露开发产品的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本期增加、
本期销售等情况,房地产项目库存消化缓慢的原因;请披露开发成本
的项目名称、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预计总投资等情况,房地产
项目长期未竣工的原因。
  (4)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对已开发的“楚天城一期”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6913 万元。请结合相关项目所处区域的市场环境现状、未
来变化趋势、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及减值迹象发生期间等因素详细分析
披露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就相关会计确认发
表专项意见。
三、关于财务问题
   7、预计负债。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汉
通”)为武汉伊托邦新市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托邦”)向工行
的相关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承担的最高担保限额为 42,104 万元,抵押
物为荆门汉通 4 号地,担保的主债权期间自 2014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7079.63 万元。
请根据 2015 末伊托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披露预计负债确
认条件、计量依据、测算过程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请年审会
计师就相关会计确认发表专项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
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
因。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
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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