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亿元整(最终以兴业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叁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 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 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由守谊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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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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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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