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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赵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2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赵    伟)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
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
将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运作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
审议每一项议案,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表决时独立、负责、公平地行使了表决权。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5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
           应参加会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类型
             议次数     (次)       参加(次)     (次)   (次)
董事会        5          3               2           0         0
    (二)股东大会
    2015 年,本人出席了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15 年 8 月
10 日,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
会委员的职务。在辞去委员会职务前,本人任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作
为委员会的委员,我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一)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积极参加第八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经营计划。
    (二)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第八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同意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晓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朱依谆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2015 年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或相关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
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相关事项发布独立
董事意见如下:
    (一)2015 年 3 月 12 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的有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对下列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均发表了意见。
    1、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
情况的意见;
    3、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4、关于公司高官薪酬的独立意见;
    5、对续聘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6、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意见。
    (二)2015 年 4 月 16 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的有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对下列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均发表了意见。
       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的意见;
       2、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
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密切关
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及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积极运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
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对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切实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二)2015 年,本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维护公司和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努力推动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治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并确保体系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
    (四)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
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5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
大力的支持和配合,在此深表感谢。2015 年 8 月 10 日,本人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职务,但本人
相信,下一任独立董事一定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不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
平,促使公司创造良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赵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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