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16 年 3 月 11 日,3 位监事分别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
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在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1,645,397.82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进行上述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以对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
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
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使用募集资金 196,029 万元对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