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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电运通
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广电运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广州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增资的事项,发表如下专项核查意
见: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广电运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谈,查阅了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以及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广州银通增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82,82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7.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7,191,200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661,435.1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5,529,764.90 元。该项
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100 号《验资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2016 年 3 月,广电运通及承担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和银行、保荐
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6 年 3 月 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86320100000127                       50,000
                          公司广东省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96690353                                  27,500
                          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05871432000001698                          6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3366781841                               38,529
                          广州天河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800175148                        20,000
                          广州天河支行
    四、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的核查意见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如下:
                                                                    预计总投
    序                                                  实施                     募集资金拟投资
                     具体项目名称                                   资额(万
    号                                                  主体                       额(万元)
                                                                      元)
           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240,651           196,029
    1      (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广州银通         40,651            36,029
           (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200,000           16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广电运通               -        117,690.12
                                    合   计                                           313,719.12
    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上市后,通过向广州银通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项目,增资
金额为 196,029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166,029 万元。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06000539761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通讯车间大楼六层
    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叶子瑜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信息
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职业技能
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广州银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广州银通的资产总额为 14,055.84 万元,负债总额为 2,800.15
万元,净资产为 11,255.69 万元。2014 年度实现收入 6,852.44 万元,净利润 707.94 万元(以上数据
已经审计)。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广州银通的资产总额为 93,631.23 万元,负债总额为 50,741.97 万元,
净资产为 42,889.26 万元。2015 年 1-9 月实现收入 57,811.74 万元,净利润 8,485.70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通过向广州银通增资的
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
施,增强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
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广州银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明确同意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上市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进行
增资。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对广电运通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宁湘                     金巍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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