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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员工持股终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1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积极推动和员工自愿
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员工持股方案》,并根据方案成立了三个合伙企业,拟参
与员工持股认购的员工最终放弃了本次股份认购。
     一、公司筹划员工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午间申请临
时停牌,并于 9 月 1 日起申请连续停牌。因相关事项仍在积极筹划中,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公司申请 2015 年 9 月 9 日、2015 年 9 月 17 日、2015 年 9 月 24 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
见》(国发【2015】54 号)等重要文件,经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汇报后,
依据前述政策,公司积极会同中介服务机构等对员工持股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
制定(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5-042)。
     2015 年 10 月 8 日,经与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沟通汇报后,在符
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初步确定参加员工持股的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等(详见公告编号:
临 2015-043)。同时,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华东所的
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等资产,并进
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和控股股东华东所、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就员工持股相关事
宜与国资监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在中介机构的建议下,公司编制了《员工持股方
案》,确定了员工持股范围为公司和博微长安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高
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以及获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表彰的技能人员,合计
182 人,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的股份认购,认购价格为配套融资发行
价 61.68 元/股,锁定期 3 年,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
       2015 年 12 月下旬,公司和博微长安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员工持
股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和持股范围人员的自愿性原则,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成
立了 3 个合伙企业。
       二、公司员工持股终止的原因
       基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拟
参与持股认购的员工认可本次持股方案。但在筹划过程中,部分拟认购员工在证
券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权衡各种因素后决定放弃本次股份认购,公司再次征求剩
余拟参与本次股份认购的员工意见,剩余拟参与认购员工也决定放弃本次股份认
购。
       三、员工持股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未来,公司将继
续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
制,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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