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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1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6-022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6-020),现将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15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3 月 9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1 号
院 32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18)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 时到 11 时,下午 3 时
到 5 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1
号院 32 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
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
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 年 3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弘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
议案 1,以相应的价格 1.00 进行申报。
议案序号                       表决事项                  对应申报价格
    1.00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
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王杨
       联系电话: 010-59279979、010-59279999 转 9979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
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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