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16-017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调整概述
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
的需要,需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伊犁)
投资新疆伊力特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糖业)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事项无异议。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对外投资历史背景情况
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琪伊犁受让
新疆伊力特糖业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方案实施完
成后,伊力特糖业的注册资本增加到 5258.50 万元,安琪伊犁持有 2629.25 万元,
农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七师国资)持有 2629.25 万元,各占 50%的股权。
2015 年 10 月 26 日,第七师国资将持有的伊力特糖业 50%股权 2629.25 万元,
全部转让给第七师供销合作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农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疆农垦),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安琪伊犁放弃对该 50%股权的优先收
购权。股权转让实施后,伊力特糖业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总额仍为 5258.50 万元,
其中,新疆农垦持有 2629.25 万元,安琪伊犁持有 2629.25 万元,各占 50%的股权。
三、对外投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伊力特糖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阿克苏东路 169 号
法定代表人:窦建国
注册资本:柒仟伍佰壹拾贰万壹仟肆佰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07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7 月 18 日至 2031 年 07 月 17 日
经营范围:机制糖、颗粒粕、废蜜,饲料的生产与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化工
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加工。农产品开发及种植。农业开发(专项除外)。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未审计) 2015年9月30日(未审计) 2014年12月31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21,996.04 15,274.95 18,170.47
负债总额 18,399.25 12,276.64 14,596.01
净资产 3,596.79 2,998.31 3,574.46
资产负债率 83.65% 80.37% 80.33%
营业收入 12,760.95 8,103.31 11,348.09
营业利润 -832.32 -579.43 -3,336.20
净利润 18.16 -578.16 -3,024.64
目前伊力特糖业现在拥有年处理甜菜 25 万吨产能,达产时可年产白砂糖 2.6
万吨、糖蜜 1.5 万吨。
四、对外投资调整方案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主要涉及安琪伊犁对伊力特糖业股权比例的调整变动。新疆
农垦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将持有伊力特糖业的 50%的股权增加到 65%,安琪伊犁持股
比例由 50%减少到 35%。具体安排如下:
1、伊力特糖业 2015 年 8 月 31 日财务报表账面净资产为 29,975,136.63 元,新
疆农垦和安琪伊犁共同确认股权变更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按照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进行增资。
2、新疆农垦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253.64 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1285 万
元。增资后伊力特糖业的注册资本由 5258.50 万元增加到 7512.14 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 2253.64 万元和认购价 1285 万元的差额 868.64 万元调整资本公积。
3、安琪伊犁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4、本次增资调整后,安琪伊犁对伊力特糖业出资额不发生变化,股权比例发生
变化。
伊力特糖业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 2629.25 50% 2629.25 35%
新疆农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629.25 50% 4882.89 65%
合 计 5258.50 100% 7512.14 100%
5、本次增资调整完成后,新疆农垦和安琪伊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
6、本次增资调整完成后,伊力特糖业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由新疆农垦和安琪
伊犁双方按公司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安琪
伊犁选派名 1 董事,新疆农垦选派名 2 董事。
7、本次增资调整完成后,伊力特糖业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新疆农垦指派,董事
长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安琪伊犁推荐,董事会聘用。
8、本次增资调整完成后,伊力特糖业监事会成员由新疆农垦和安琪伊犁双方推
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公司监事会由 1 名监事组成。
五、对外投资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必要性
1、本次调整符合降低对外投资成本和风险的原则,将更好盘活资产,保障资金
安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本次调整不会对上市公司主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对公司 2016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调整将改善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结构,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的长远规划。
4、本次调整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加聚焦主导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公司资产优势,
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持续推动公司的稳健、
健康发展。
六、对外投资调整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不会对公司、安琪伊犁造成重大生产经营管理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