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
大收购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
格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上海钢
联,股票代码:300226)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告
编号:2016-014),并于 2016 年 3 月 2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经公司核实,该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涉及境外公
司的资产,所属行业为大宗商品电子商务行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该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期间,公司与标
的公司积极与联交所进行相关监管规则的咨询及方案论证,并组织中
介机构展开尽调等工作。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
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0 日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
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
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
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4 月 8 日恢
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
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承
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
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的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中
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者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