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
大收购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上海钢联,股票代码:300226)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详
见公告编号:2016-014),并于 2016 年 3 月 2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
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经公司核实,该事项已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0 日起继续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
定,本公司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以及该期间与创业板指数(399006.SZ)及中证全指信息服务指数
(H30203.CSI)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停牌前21个交易日 停牌前1个交易日
变动幅
股票/指数名称 收盘价 收盘价
度
(2016年1月20日) (2016年2月24日)
上海钢联(300226.SZ) 42.21 45.82 8.55%
创业板指(399006.SZ) 2204.65 2203.74 -0.04%
中证全指信息服务指
8000.36 7848.19 -1.90%
数(H30203.CSI)
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300226.SZ)收盘价累计涨幅为 8.55%,
同期创业板指数(399006.SZ)累计涨幅为-0.04%,中证全指信息服
务指数(H30203.CSI)累计涨幅为-1.90%。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
块因素影响,上海钢联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
均未超过 20%,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 20%的标准,不存在
异常波动的情况。
特此说明。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