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
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监
事会主席李文英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5 年 3 月 4 日通过专人或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股东提名的徐蓓珍女士、高雪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以上监事候选人若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将与公司职工代表推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谢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
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规定,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全体监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蓓珍女士,194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第二届中国电机
工程学会新能源发电专委会风力发电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再生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风电技术及工程总经理、上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现任宣力节能
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密宣力风能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蓓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徐蓓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高雪昭先生,出生于1982年,毕业于西安工业大学,学士学位,高级企业文
化师。曾任职于东吴商学院民营企业研究中心副院长兼培训总监,苏州新港集团
培训总监、企业大学副院长,国华电力公司企业文化主管。
高雪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高雪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任何形式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