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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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1-2
资产负债表 3-4
利润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 6-7
现金流量表 8 - 10
财务报表附注 11 – 105
附录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A-1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21 号
(第一页,共二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平安银行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
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
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
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
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21 号
(第二页,共二页)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平安银行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平
安银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姚文平
中国上海市
2016 年 3 月 9 日 注册会计师
朱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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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291,715 306,298
存放同业款项 2 109,046 66,969
贵金属 63,744 45,254
拆出资金 3 76,636 45,8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 19,757 25,811
衍生金融资产 5 8,144 4,3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117,291 178,636
应收账款 7 6,624 9,925
应收利息 8 13,540 11,9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9 1,186,872 1,003,6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245 1,4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266,166 207,8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307,635 246,258
长期股权投资 13 521
投资性房地产 14 212
固定资产 15 4,788 3,812
无形资产 16 4,961 5,293
商誉 17 7,568 7,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8,728 6,834
其他资产 19 11,956 8,123
资产总计 2,507,149 2,186,45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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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051 2,75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 311,106 385,451
拆入资金 22 12,143 13,5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506 4,259
衍生金融负债 5 4,037 2,6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 11,000 22,568
吸收存款 24 1,733,921 1,533,183
应付职工薪酬 25 10,351 7,961
应交税费 26 6,571 5,794
应付账款 27 44 1,883
应付利息 28 23,253 25,229
应付债券 29 212,963 41,750
预计负债 26
其他负债 30 8,677 8,440
负债合计 2,345,649 2,055,510
股东权益
股本 31 14,309 11,425
资本公积 32 59,326 52,270
其他综合收益 46 (1,117) (1,851)
盈余公积 33 8,521 6,334
一般风险准备 34 27,528 19,115
未分配利润 35 52,933 43,656
股东权益合计 161,500 130,94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507,149 2,186,45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行长 邵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 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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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36 131,649 119,202
利息支出 36 (65,550) (66,156)
利息净收入 36 66,099 53,04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 29,185 19,70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 (2,740) (2,32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7 26,445 17,378
投资收益 38 3,924 3,16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9 107 (10)
汇兑损益 40 (573) (388)
其他业务收入 41 161 213
营业收入合计 96,163 73,407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 (6,671) (5,482)
业务及管理费 43 (30,112) (26,668)
营业支出合计 (36,783) (32,150)
三、资产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 59,380 41,257
资产减值损失 44 (30,485) (15,011)
四、营业利润 28,895 26,246
加:营业外收入 40
减:营业外支出 (89) (92)
五、利润总额 28,846 26,194
减:所得税费用 45 (6,981) (6,392)
六、净利润 21,865 19,802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6 734 586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6 (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8 595
八、综合收益总额 22,599 20,388
九、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已重述) 47 1.56 1.4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已重述) 47 1.56 1.4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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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5年1月1日余额 11,425 52,270 (1,851) 6,334 19,115 43,656 130,949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21,865 21,865
(二)其他综合收益 46 - - 734 - - -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734 - - 21,865 22,599
(三)股东投入资本 31 599 9,341 - - - - 9,940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33 - - - 2,187 - (2,18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4 - - - - 8,413 (8,413) -
3.现金分红 35 - - - - - (1,988) (1,988)
(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1 2,285 (2,285) - - - - -
三、2015年12月31日余额 14,309 59,326 (1,117) 8,521 27,528 52,933 161,50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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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4年1月1日余额 9,521 54,171 (2,437) 4,354 16,509 29,963 112,081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19,802 19,80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86 - - -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586 - - 19,802 20,38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980 - (1,98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2,606 (2,606) -
3.现金分红 - - - - - (1,523) (1,523)
(四)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04 (1,904) - - - - -
(五)其他 - 3 - - - -
三、2014年12月31日余额 11,425 52,270 (1,851) 6,334 19,115 43,656 130,94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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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235 453
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25,000 250,529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 4,0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90,042 72,564
应收账款净减少额 3,301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0,849 109,2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 12,317 4,1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744 440,876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5,472) (70,215)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16,255) (186,583)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1,728)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1,408) (9,0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11,571) (13,519)
应收账款净增加额 - (2,867)
应付账款净减少额 (1,839) (266)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3,320) (58,53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871) (12,1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106) (12,9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 (34,000) (49,3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3,570) (415,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6) 25,321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32,920 391,9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588 24,351
处置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收回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9,508 416,3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852,200) (466,9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 (3,534) (3,8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5,734) (470,8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226) (5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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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股本收到的现金 9,94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70,796 52,00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0,736 52,008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 (203,210) (18,800)
偿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 (1,361) (496)
分配股利及利润支付的现金 (1,988) (1,5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559) (20,8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177 31,1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760 32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885 2,35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3,456 181,10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 261,341 183,45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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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补充资料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1,865 19,802
调整:
资产减值损失 30,485 15,011
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406) (313)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6
固定资产折旧 725 628
无形资产摊销 623 63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23 332
处置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净损失 9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972 (237)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43) (412)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27,061) (22,18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2,137) (2,626)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5,485 1,65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48,886) (228,7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17,113 241,762
预计负债的计提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6) 25,321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48 4,119 4,15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4,159) (3,731)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48 257,222 179,297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179,297) (177,3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885 2,35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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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深
圳经济特区内原6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5月10日以自
由认购的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于1987年12月22日正式设立。1991年4月3日,本公
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001。
本公司于2012年2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以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平安银行”)事宜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吸收合并平安银行
的批复》(银监复(2012)192号)批准。
于2012年6月12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原平安银行办理注销登记。2012年7月,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12)397号)同意本公司(原名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Ping An Bank Co.,
Ltd.”。
本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领有 00386413号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B0014H144030001,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有注册号为4403011030985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9日决议批准。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计量和减值以
及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判断关键详见附注二(38)。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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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本财务报表均以人
民币百万元为单位列示。
5.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衍
生金融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
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6.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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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
被购买方。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按照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本公司在取得子公司控制权之日合并
该子公司,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终止将其合并入账。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没有被作为设计主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
(例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而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差异。
7. 外币折算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计入
利润表的“汇兑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初始交易日的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公允价值确认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
入利润表的“汇兑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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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贵金属
贵金属包括黄金和其他贵金属。本公司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
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