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行”)第八届监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在本行 32 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邱伟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包括外部监事 3 人),监事长邱伟,监事周建
国、骆向东、王聪、王岚、曹立新共 6 人现场参加了会议。监事车国宝因事未出
席会议,委托监事长邱伟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同意聘请我行 2016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