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2015年度,我
们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准则》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
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其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年末,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
在董事会成员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各位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在任何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各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规定,由本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并已通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任职资格审查。
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行年度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本行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每年为本行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5
个工作日,至少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自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会议
1 马 林 9 4 5 0 0 否
2 储一昀 9 4 5 0 0 否
3 王春汉 9 4 5 0 0 否
4 王松奇 9 3 5 1 0 否
5 韩小京 9 4 5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
2次
股东大会次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设立的6个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委
员会主席。各位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席职责,担任委员
会主席的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5个工作日,超过监管规章和本
行章程的要求。
专门委员会 应参加委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工作情况 员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提名委员会主席,
1 马 林 审计委员会委员、 11 7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席,
2 储一昀 9 6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
3 王春汉 审计委员会委员、 10 6 4 0 0
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4 王松奇 6 2 2 2 0
风险管理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5 韩小京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9 4 5 0 0
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15年,本行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1项议案,并听取4项报告;召开
董事会会议9次,审议通过38项议案,并听取或审阅41项报告;董事会下设6个专
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0次,审议通过62项议案,并听取或审阅15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12项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对本行2015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异议,历
次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在年度报告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作。听取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
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
本行真实情况。在年度报告中,独立董事对本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
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等发表了专项意见。
(五)持续了解本行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各位独立董事持续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情况,对本行事务做出独立、专业、
客观的判断,并通过合法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据不完全统计,独立董事
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94项,在闭会期间提出意见或建
议21项,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
畅通与本行高管和基层人员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银行经营的相关信息。认
真审阅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必要时要求管理层
予以补充说明。定期听取管理层通报本行运营情况,不定期与管理层专题沟通交
流,对银行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定期及不定期阅读银行各项经营
报告、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的相关报告,并通过董监事微信群“金橙圆桌会”、
月度《董事会工作简讯》等,获取相关材料和信息。
2015年10月23日,全体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赴西安分行调研活动。
听取总行分管领导关于西安分行概况的介绍,以及分行领导关于分行发展情况、
具体经营管理举措和未来发展规划的汇报,与干部员工座谈,深入了解分行零售
业务、产业基金、员工队伍建设等情况,就质量、人才和风险控制提出要求。10
月23日-25日,全体独立董事还在陕西进行了考察。
全体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完善和提升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方面的约束制衡机制,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有效维护了本行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事项: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
性;利润分配方案;董事、高管的聘任和薪酬;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
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可能损害存款人、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
权益的事项;外部审计师的聘任;等。
作为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特别对有关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2015年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
时间 独立意见
2015 年 3 月 13 日 1、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独立意见
2、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对《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4、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5、 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1 日 7、 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非公开发行普通
股方案相关条款的议案》发表意见
2015 年 7 月 1 日 8、 对《关于给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 亿元同业授信
额度的议案》、 关于给予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 25 亿元同业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
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
独立意见
2015 年 7 月 16 日 9、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报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8 月 14 日 1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 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奖励方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年,各位独立董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为本行公司治理优化、董事
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2016年,我们将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继续独立、公
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