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万
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现就201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
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
期届满,独立董事潘飞先生、张永岳先生期满离任。公司于2015年5
月21日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琼女士、史
剑梅女士、董事林震森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周琼女士担任。后因公司股东发生变化,周琼女士、史剑梅女
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
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选举独立董事曾庆生先生、张陆洋先生、董事
李勇军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曾庆生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
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1、在编制和审议2014年度报告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1
月5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计机构关于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并最终确定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
2、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公司经营
层和审计机构的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2014年度内
控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提交的201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审
计机构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次会议, 选举周琼女士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4、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次会议, 选举曾庆生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自聘任以来一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5
年度继续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众华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费共计103.6万
元,其中财务审计费63.6万元,内控审计费4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
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经审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
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
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