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7年6月11日印发的[2007]267号文件,获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并整体委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实行全面管理,主要情况如下:
一、重组方式
自2007年7月1日起,将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大庆石化分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并整体委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实行全面管理。重组整合后实行一个领导班子、一套机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对业务统一规范管理,一体化运作。
二、重组后的管理
1、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的独立法人、工商及税务登记资格仍然保留;
2、生产经营管理统一调度指挥,统一配置资源,统一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统一销售同类产品。
3、安全环保管理执行统一的炼化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标准和有关规定,共用的共用工程和安全环保措施,由大庆石化分公司统一投资和管理,环保风险控制等基础性工作由股份公司统一纳入投资计划。
4、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职工总量控制和工资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下达,股份公司统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保集团公司。在统计上分开处理。
5、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的投资计划由股份公司下达,统一组织实施。
6、财务资产管理分帐运行,按集团公司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经股份公司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汇总。
7、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大庆石化分公司所属单位的管理暂维持不变,以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结构,优化人员配置。
文件要求,托管后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大庆石化分公司要统筹考虑企业近期及长远发展问题,积极推进业务整合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集中精力做强主营业务,实现整体协调发展。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被托管后,公司最终控制人仍然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没有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