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豁免提前通知:鉴于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
增加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
议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 3 日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活塞”)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
实到 11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风华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
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认购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 53,248 万元现金认购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800
万股增发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了
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 4.2 亿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银行授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项目建设和补充
流动资金的需要,审议决策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以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 7.58 亿元授信
额度,实际贷款提款不超过 4.2 亿元,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期;
2、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向各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授信,且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使用情况出具对应金融机构和金额的分
项董事会决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
案》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公告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审议议题等相关事项。
现公司拟将本次董事会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发出的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