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豁免提前通知:鉴于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增加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 3日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活塞”)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年 3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 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更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认购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 53,248 万元现金认购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800万股增发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 4.2亿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银行授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审议决策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以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 7.58亿元授信
额度,实际贷款提款不超过 4.2亿元,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期;
2、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向各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授信,且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使用情况出具对应金融机构和金额的分项董事会决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 3月 7日